合肥公积金组合贷款注意事项
1、在所在城市工作并且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
2、申请贷款前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30%;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
5、同意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
6、借款人(有配偶的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其他债务。
7、个人最高贷15万,双方最高贷25万
8、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为商业贷款期限必须一致,最长为三十年
借款人提供贷款材料(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双方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4份配偶2份;
2、户口本双方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3、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照片页、内容页)
(2)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原件(沈阳市户口到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外地户口在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办理)
(3)离婚提供离婚证、单身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