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总额度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度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担保方式:信用的方式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督促还款承诺书》;
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