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贷款对象: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稳定收入来源和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达车价的80%,最低达车价的50%
贷款期限:期限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军官证等),并交验原件;
(3)购车协议或合同;
(4)不低于首期付款的存款凭证;
(5)营运线路批文;
(6)抵押(质)物权属证明及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原件;
(7)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单(办理营运汽车抵押时提供);
(8)保证人为企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等,保证人为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或收入说明)等,并交验原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