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购车用于经营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贷款额根据购车款和担保方式来确定。借款人以可质押的存单、国库券、作质押,或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存入商业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款的80%;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房屋、其它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存入商业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款的70%;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保险的,存入商业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款的60%。
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
额度 借款人最高可申请购车款的80%。
利率 根据客户资信评分情况确定不同的利率标准,最低实行基准利率
用途 借款人在我行特约汽车商处购买部分品牌汽车自用。
还款方式:
申请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适用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的自然人
2、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选购与我行签有协议的汽车经销商的车辆并有购车合同或协议
4、有不低于总车款的20%的首付款
5、同意以所购车辆作为贷款抵押物及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
1、借款人填写借款人申请书并提交资料
2、银行审查
3、开立锦程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4、签订合同
5、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6、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