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家银行存量房贷优惠完全手册
存量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央行当时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1、工商银行
实施细则尚未下放至支行一级。
转按揭成本:可转按揭至其他银行,且无额外费用,但不接受转入按揭贷款。
2、农业银行
申请条件: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且借款人无连续90天(含)以上的逾期记录。
操作流程:于2009年1月1日后由农业银行通过内部银行系统自动调整至同期同档基准利率0.7倍。
转按揭成本:需向贷款支行递交申请,并由贷款支行进行审核。
其他说明:不符合自动调整条件的客户需向贷款支行提供“贷款金额、何时贷款、小区名称、贷款期限、贷款人身份证、贷款合同”等信息并递交申请,由支行审核具体情况,最终决定贷款人能否享受优惠利率。
3、建设银行
申请条件: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无拖欠记录。
操作流程:到贷款支行递交申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借款合同、存折或存款卡,确认需20个工作日。
转按揭成本:不接受转按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