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挥霍后 “老赖”服刑咋还款?
案情回放:2004年至2006年间,已退休在家的阿秀以买房、办理贷款为由,向多名工友借款,并写下借条。其中,向阿玉借款3.2万多元,向阿方借款7.2万多元。后来阿方等人多次追讨,未果,于是起诉到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老赖表情”:法庭上,阿秀对借款事实及提交的《借条》均予认可。但她却声称,自己如今被羁押在监狱,没有能力还款。原来,阿秀因为刑事犯罪,已经被判刑。最终,法院判决阿秀要偿还多名工友的借款。
法官点评:该案中原告虽然赢了官司,可借款能否拿到手还未知。因此,市民在借款前,一定要了解借款人的资金和信用情况,并调查核实。同时,最好进行借款担保抵押,以房产、存款,或者第三人都可以。出借人还可以咨询律师、法律工作者,听取专业法律意见,不能贸然借款。
丈夫借款后去世 妻子赖账不还钱
案情回放:阿枫称,2009年9月至11月,阿明以帮阿枫代办廉租房为由,先后3次拿了他1万元。可阿明还未为阿枫取得廉租房,便在今年2月去世。之后阿明的妻子阿月将阿明生前投资收购超过1万元的货物出卖。今年3月,追款无门的阿枫将阿月告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她退还给他办理廉租房款1万元。
“老赖表情”:对阿明收取阿枫1万元并出具《收条》,阿月没有异议。可阿月认为,她与阿明虽为夫妻,但对其与阿枫的交易并不清楚,并且这1万元应该是阿枫付给阿明的劳务费。况且,该款项不是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因此她不负偿还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款为夫妻共同债务,阿月要返还阿枫1万元。
法官点评:当债权人意识到债务人可能赖账不还,或者没有偿还能力时,就要对债务人的动产、不动产进行调查,然后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债务人的动产、不动产进行查封、扣押。一旦债务人没钱偿还时,就可以通过拍卖债务人的资产来抵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