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于日前破获一起贷款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梁某、王某被抓获。
今年2月17日,辉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某农村信用社报案称:居民梁某于2005年3月在该农村信用社用多人身份证贷款24万余元。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多次催要均未果,现已找不到梁某。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在调取大量证据材料后发现,梁某贷款所用的身份信息均为伪造,其行为涉嫌贷款诈骗。
办案民警分析认为,如此多的假身份信息没有被发现,其中一定另有原因。于是决定从查找梁某下落查起。经工作,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梁某现暂住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5月11日,民警经过近5个小时的行程到达长白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梁某找到。梁某供认于2005年私自刻制了贷款人私章贷款的事实。并供认贷款凭证上贷款人身份信息,是为其办理贷款的信用员工王某填写的。随后民警经工作,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王某对伙同梁某诈骗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人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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