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税务总局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税收负担过重,将研究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此前,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着眼于所得税等,这对于盈利能力本就孱弱的中小企业而言无异于“画饼充饥”。恰因此,扶持中小企业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针对性强的一揽子综合举措全方位配合。
从两年来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效果看,存在两个明显的政策缺陷:其一,政策更关注于投资扩大而相对忽视了税收减免,全国总计投资扩大规模在4万亿左右,但相应的结构性税收优惠不过5500亿元上下;其二,本就不充分的税收减免更多地惠及于大型国企,中小民营企业却受益不大。其中的关键原因在于减税政策也与投资规模挂钩,从减税规模最大的增值税转型来看,企业购买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可以实现税前扣除,但多数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中能够自保就已不错,一旦企业无法扩大生产、购买设备等,显然就无法享受到减税政策的实惠。
因此,在金融危机影响渐趋消散后,相关税收优惠措施须当根据中小企业的特征采取针对性推进,切不可再让优惠政策只有名义而无实质。目前拟议的政策包括:在原来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再降低两个点到18%;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门槛可能从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30万元上调至50万元。但是,中小企业对这些政策传闻并不十分“心动”。一方面,这些企业大多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营业税与所得税,现行税率的降低与其相关性不大;另一方面,历经金融风暴洗礼,侥幸“逃生”的中小企业大多朝不保夕、亏损连连,能够步入扩产增收道路者寥寥,税收减免的刺激绩效并不明显。推而广之,近年来包括增值税改革、暂免利息税等财政让利举措接连出台,但受惠最多者则是那些享有多方资金扶持、盈利能力强的垄断国企。“马太效应”充斥微观实体,经济结构亟待平衡与完善。
统计显示,中小企业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但就是这样一个活跃的经济群体,其平均寿命却不足三年。中小企业除了外在的税费负担,资本实力较弱、外部融资门槛高企等问题也严重阻滞企业成长。更为关键的是,我国中小企业长期扮演着“二等公民”的角色,难以获得与国有大企业同等的待遇,甚至被屏蔽在许多厚利行业的大门之外,只能无奈在低附加值领域相互厮杀,内部造血功能有限、风险抵御能力脆弱。
其实,扶持中小企业成长是一个世界性话题,即便在欧盟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也对此投入颇多关注。这其中,英国的相关举措尤为值得借鉴。首先,英国对中小企业的定义十分宽泛。人数少于250人,年收入不超过5000万欧元的公司即属于中小企业范畴。其次,扶持中小企业的举措呈现多元化特征。从2000年起,英国对从事研发工作的中小企业提供150%的税收减免额。此外,英国政府还通过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计划(SFLG)为那些难以从银行得到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贷款担保。需要提及的是,英国贸工部于2005年7月出台了企业资本基金计划(ECF)。该计划指出,政府可为有资格的中小企业提供25万—200万英镑作为企业的股本金,以带动私有基金和其他资金的投入。
以此观之,只有主管部门俯身倾听市场声音,才可能有的放矢地对中小企业投入全方位呵护。税收减免固然能够体现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指向,但并不意味着调控思路应该固守于此。例如,江苏省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民间借贷日益被中小企业所青睐。2008年当地中小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融资三者的比例为54:18:28,而2006年民间融资占比只有16%。这些数据表明,中小企业“缺血”十分严重,有关部门可以考虑是否要对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财政“输血”。又如,当下行政垄断行业的门槛偏高。在石油等领域,即便民营企业勉强挤入重围,也无法像垄断油企一样享受巨额炼油补贴。全国民营炼油企业的开工率不到40%。对此,公平企业创富机会、为传统垄断领域注入竞争活力、继而实现社会福利的提升,这一改革路径也应受到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由上可见,扶持中小企业需要以创造性思维待之,唯有如此才可能实现目标绩效。减税只是拉开了政策序幕,中小企业需要的其实是一揽子救助扶持计划,而后者才能最终激发市场实体的真实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