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臺通知表示,对于商业贷款的“二套房”认定,确定为“认房又认贷”。北京的房屋权属登记已和银行系统对接,买房人所有的信息都实行共享。房屋主管部门会向银行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以认定借款人家庭是否有住房。
三部门规定,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是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不过北京的规定更加严格,这种情况下,是一律不能发放贷款,即只能全款买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执行了北京此前规定的房贷政 策。“我们在汇总各种情况,并不断进行总结,一旦住建部出臺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北京将立即落实,并根据住建部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