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采取措施帮助小贷公司解决发展难的问题
随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迅速的普及发展,一些问题显现了出来。如何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解决这些问题,有关人士给出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应对策略:
一、理顺公司监管体系,探索新型监管模式
(一)明确“合法”的金融身份。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订相关政策法规,给小额贷款公司以“合法”的金融身份,让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明确监管承担主体。建议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监管:一是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谁审批、谁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处置责任”的原则,归地方政府管理,实行非审慎的监管方式,继续服务于“三农”,只贷不存;二是对试点成功的小额贷款公司由银监会整体接管,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向准金融机构过渡,规范和扩大其经营范围,纳入银监会的监管范畴,进行统一监管。
二、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难题
(一)采取多种方法,开辟后续资金来源渠道。如吸收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委托扶贫或特定目的资金、向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申请转贷以及其他法人的委托贷款;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支持对象由“三农”以及涉农小企业扩展到城镇个体私营企业等;经营范围拓展到吸收成员存款、兼营保险、支付业务等。在市场条件成熟或小额信贷组织自身实力足够强时,可以将其发展成为地区性或社区型商业性金融组织。
(二)享受金融同业待遇,适度放宽银行融资比例。建议把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明确界定为同业拆借,执行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让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获得低成本资金,提高支持“三农”和小企业能力。同时,建议进一步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限制,由融资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和风险管理的原则,自行商定融资比例,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