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小,5万元以下,只要辖内农户从事种植养殖,都可以以最快捷的方式取得贷款;尽管部分农户没有取得小额贷款,但一部分农户取得的小额信用贷款,却擅自改变贷款用途,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低,不用担保抵押,特别是近一年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增长较快,在农村的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所以从事种、养业的农民是蜂拥而至,不是从事种养业用途的农民也随之跟风,加上农信社有的包村信贷员推波助澜,熟视无睹,随意改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的情况屡有出现,上级不追究就过去了。如杨寨镇大布寨村3组农民黄勇2010年3月15日贷款2万元,2012年3月15日到期,贷款用途种植,贷后检查时,才发现他根本就没有把钱用在种植上,而是把贷款用来建房。
上述情况表明,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认识,从政策上、制度上进行调整,调动包村信贷员的积极性,切实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另一方面,必须认识到一味地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限制在种植养殖业,改变了原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产品设计初衷,是行不通的,提高包村信贷员的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才是搞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途径。只有在稳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同时,不断提高包村信贷员的福利待遇和工资水平,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才能走上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道路。
4.现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该全方位解决农民资金之需要,而不应局限于种植和养殖,不应限制用途。小打小闹的农村种植、养殖资金之需,许多农民已自我满足了,而农民用于5万元以下消费贷款却被拒之门外
现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好了,可以利国利民,运用不好,会伤害一部分农民。如吴店镇东河村农民刘某,2009年4月,要申请5万元贷款购车,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只限于种植、养殖;要购车想贷款,就必须找一个担保人。刘说:“我有担保人的话,我不如找这个担保人借钱算了,何必要麻烦你们农信社。”说罢,他掉头便去了。这次调查的统计数字表明,已向当地农信社提出贷款申请的99户农户当中,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不属种植或养殖,其中:用于建房的有43户,用于经商的有16户,用于小孩上大学费用的有23户,用于购买农机具的有12户,用于婚丧嫁娶费用的有5户。以上这些种类的贷款,农信社都可以满足农户的需求,但需要担保或抵押。这些农户知道此类贷款需要担保或抵押时,就只有望贷兴叹,改为另投他门了。
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门槛高,发展后劲不足的途径在哪里?农村消费性贷款也应松绑,5万元以下的农村消费性贷款,只要农民有住房,有土地,有正当的职业,有稳定的收入,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诚信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民,都可以获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帮助农民解决一些临时性的资金困难,从而响应国家调结构、扩内需的号召,把农村小额消费性的贷款纳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样管理。从调查的情况看,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除政策要放宽外,还要在简化手续上下功夫,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民,只要具备四方面的手续就行了,一是借款合同,二是意向申请,三是户口簿,四是身份证。
实践告诉我们,强化服务,放宽限制,简化手续,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广水市农村信用社目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