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信社贷款“三多三少”现象
目前,一些农村信用社比较重视贷款投放的数量和贷款营销,而轻视贷款发放后的管理,信贷工作中存在着“三多三少”的现象。
一是贷前调查多,贷后检查少。各信用社都非常注重贷前把关,每笔贷款发放都认真调研,但贷后检查工作做得较少,信贷检查报告质量不高,“审贷会”对检查资料审查也不够严格。二是审查环节多,责任落实少。各农村信用社对贷款投放的各环节都明确了责任。县级联社一笔贷款的审批至少有四个环节,调查责任人(即信贷员)、审查责任人(社主任、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批主责任人(联社分管信贷主任)、审贷委员会,但在实践中贷款的发放和审批却主要取决于信贷员的贷前审查结果,贷款审查责任人、审批责任人只是根据信贷员的结论进行审批,没有起到进一步审核的作用。三是员工处罚多,集体处罚少。农村信用社对贷款损失责任处理只是“抓小放大”,对信贷员投放贷款都严格落实了奖罚制度,但对信用社集体审批的贷款却缺乏责任追究。信贷检查大多是检查信贷员的违规放款,而对“审贷会”审批发放的贷款却较少检查。
农信社要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必须重视“贷后管理”,做到“实在、明确、公平、严格”。
一是贷后检查要“实在”。信贷员搞贷后调查不仅要听借款人的情况介绍,还要实地观察营业情况,从侧面了解借款户的生产能力和借款情况,不应把贷后检查作为应付上级的“差事”,而要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二是贷款责任人要“明确”。要确定贷款调查责任人和审批主责任人,既便于责任追究,也能增强信贷人员的责任心。三是责任处理要“公正”。县市联社要加强贷款的贷后检查,发现贷款发放存在问题或不能按时回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信贷纪律执行要“严格”。要严格信贷管理规定,加大贷款的回收力度,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