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贷款单户(含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人名下经营实体,下同)贷款金额最高50万元,其中以信用方式贷款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20万元。
(二)个人小额贷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1年,其中信用方式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人应综合考虑借款人资金周转期限、贷款担保状况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个人小额贷款不得展期。
(三)个人小额贷款应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贷款风险状况适当上浮,最低上浮比例为50%,采用信用方式的最低上浮100%。
四、还款方式
个人小额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款法以及“随心还”等还款法。借款人可根据自身资金周转情况选择固定的每期还款日;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还款日期可在约定还款日基础上宽限10个自然日。
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一)填制个人小额贷款申请表(银行提供表格)。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商户经营证、摊位证等)。
(四)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的证明资料。
(五)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按照《贷款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六)借款人在他行有借款的,须提供借款情况及借款人名下资产抵(质)押情况相关资料。
(七)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