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交证件方面的区别
在提交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复印件(查验原件)、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之外,三者在提交各大证件方面存在如下区别:
1、存量房转让登记:需提交评估报告(原件)、无需提交房屋转移公证书;
2、私房赠与登记:需提交赠与公证书(原件)、评估报告(原件);
3、继承房地产登记:需提交继承公证书(原件)、无需提交评估报告。
二、 缴纳税费方面的区别
1、在缴纳契税方面存在如下区别:
①存量房转让登记:Ⅰ、别墅及联体别墅住房,仍按4%收取。Ⅱ、个人购买除别墅及联体别墅外的非普通住房,税率由4%调整为3%。Ⅲ、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税率由2%调整为1.5%。其中,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②私房赠与登记:以公证书日期为准(由受增方缴纳)。1997年10月1日前增房按审定价的6%计征;1997年10月1日起增房按审定价的4%计征;
③继承房地产登记:无需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