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
是指房产卖方将其已抵押给银行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且尚未还清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由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按揭/抵押贷款,赎出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并由买方来偿还现按揭/抵押贷款的业务。也就是说,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目前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据了解,目前沪上大部分银行均有“转按揭”这项业务。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个贷部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详解该业务的流程为:首先,客户需要提供原银行的贷款记录、贷款合同,然后由新贷款银行对客户的资信进行审核,以及是否符合首套、普通自住房等要求。由于银行是先放款、后抵押,债权会出现真空期,因此银行需要帮助客户找担保公司,还清原贷款银行的钱,然后重新在新贷款行办理贷款,同时享受7折优惠。
“贷款余额不足30万元的话,省下的利息可能还不够付各种费用。”招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招行办理转按揭,确实可以享受7折优惠,但首先要交千分之四的手续费,并且手续费最少不能低于2000元,此外还有公证费、担保费,加在一起至少3000元。
与招行相似,记者在广发行同样得到了“请三思”的建议,一位经办人表示贷款余额在30万元以下的客户,办理转按揭很不划算。虽然不需要手续费,但担保费、公证费、预评估费、查询单等费用加在一起,也有1500元左右。但如果余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客户,这笔费用会由银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