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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
2. 收入证明(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
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5. 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6. 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
1. 产权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 交易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3. 原贷款银行的提前还款申请书;
4. 原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
5. 原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