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前的房贷转按揭业务
【银率】网通过对银行机构的调研发现:目前房贷市场上所说的转按揭业务在操作的过程中已发生了本质的区别,按照用户需求情况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相同利率下的债权转让(房贷平转业务)
债权转让的本质是借款人追求银行间在贷款利率和服务质量上的差别。那么在贷款利率统一和服务质量大体相同的国内房贷市场,为什么会出现债权转让呢?对于这个问题要从2008年10月22日第三次调息说起。
在新的房贷政策中,对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借款人在贷款利率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基准利率下浮30%),可是对于已经向银行办理首套住房贷款的客户,是否在次年能够享受优惠的贷款利率(是执行下浮15%还是30%),央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房产市场不景气和借款人为了减少利率支出的情况下,国内某家商业银行出于吸引客户,抢占房贷市场份额的目的推出了房贷平转业务(债权转让),其实质就是为了帮助在按揭的借款人享受下浮30%的优惠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