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贷款额度
1. 借款人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如果借款人已在我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未归还贷款本金与本次确定的个人家居消费贷款之和,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2. 借款人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
四、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10年。
五、须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我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 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4.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 我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我行工作人员收妥您的借款申请及规定的文件后,将按银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调查、核验,并尽快给您回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