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昨宣布:本月23日起,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分批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去年相比,今年贷款政策主要有一项调整,即网上申请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该中心主任姜旭萍介绍,除2007年获得贷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www。csls。cdb。com。cn)申请,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打印完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须持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签订贷款合同,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为学生打印回执,学生将贷款回执及时寄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
为防止出现时间集中、人员拥挤情况,今年的办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7月23日—8月13日,为2009年已获得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3日,为2010年大学新生及2009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
今年新签订合同的学生贷款额度统一为每年6000元,学费、住宿费金额不足6000元者,将按实际金额将学费、住宿费划入高校账户,其他金额留给学生用作生活费。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详见湖北助学网(http://zzpt。e2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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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况可申请贷款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贷款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除2007年获得贷款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www.csls.cdb.com.cn)申请。
二、现场确认: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三、学校报到:学生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证明后,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四、寄送回执:学生将贷款回执及时寄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