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确认原告对汽车销售公司的债权,但质押权不成立,银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汽车合格证“质押”
可能殃及消费者
汽车经销商用汽车合格证“质押”进行贷款,如果贷款无法按时偿还的话,遭受损失的不仅是银行,消费者会成为间接的受害者。因为以汽车合格证作“质押”进行融资,汽车被销售出去,那么,买车的消费者就可能长时间无法获得合格证,而汽车无合格证,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无法上牌照。据记者了解,该案中的一些消费者从该汽车销售公司买回汽车后,因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上牌,只能超期使用临时牌照,其中所含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不言自明。



